观点网讯:11月22日,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发布通知,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。
原《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》(穗国房字〔2005〕375号)同时废止。
(编辑:文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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